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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价格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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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部著作是马克思于1865年6月20日和27 日在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会议上用英语作的报告。这篇报告是由总委员会委员约翰·韦斯顿5月2日和23日的发言引起的;韦斯顿在发言中企图证明,货币工资水平的普遍提高对工人没有好处,并由此做出工会“有害”的结论。马克思在报告中不仅揭穿了商品价格取决于工资水平这一虚假理论,而且阐明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许多关键问题。
在讨论这个问题以前,允许我先说几句开场白。
我要预先说明的另一点,是关于公民韦斯顿。他不仅向你们提出一些他明知不受工人阶级欢迎的观点,而且公开为之辩护,还自以为是在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这种表现为道义上的勇气,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深表尊敬。尽管我这篇报告措辞直率,我希望,在报告结束后,公民韦斯顿将会发现,我同意的是在我看来正是构成他的论点基础的那种思想,不过我不得不认为,这些论点就其现有的形式来讲,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是危险的。
我现在就来谈正题。◎第47页◎
公民韦斯顿的论证,实际上是根据两个前提:
诚然,资本家的愿望是获取尽量多的东西。但是,我们的任务不是要谈论他的愿望,而是要研究他的力量。研究那股力量的界限以及那些界限的性质。
公民韦斯顿向我们作的演说,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清楚了。
如果把公民韦斯顿的论证化为抽象的形式,就是:需求的任何◎第57页◎提高,总是在一定的产品量的基础上发生的。因此,需求的提高决不能增加所需的各种商品的供给,只能抬高这些商品的货币价格。可是,最普通的观察也可以表明,需求的提高有时会使商品的市场价格完全不变,有时也会引起市场价格的暂时提高,接着就是供给的增加,接着就是价格再降到原先的水平,多半低于原先的水平。至于需求的提高是由于工资的增加还是由于其他什么原因,这丝毫不能改变这个问题的条件。从公民韦斯顿的观点来看,解释一般的现象,和解释在工资提高这个特别情况下所发生的现象,同样是困难的。所以,他的论证对于我们所讨论的问题是毫无特殊意义的,只不过表明他不知道怎样解释这个规律:需求的提高引起供给的增加,而不一定会引起市场价格的上涨。
在讨论的第二天(注:指1865年5月23日总委员会的会议。——编者注),我们的朋友韦斯顿把他的旧主张披上了新形式。他说:由于货币工资的普遍提高,将需要更多的通货来支付这些工资。通货的数量既然固定不变,那又怎么能用这种固定不变的通货来支付增加了的货币工资呢?以前的困难是:工人的货币工资尽管增加而工人所得到的商品数量仍然固定不变;现在的困难是:商品的数量尽管固定不变而货币工资却增加了。当然,如果你们不承认他的原先的教条,他那相应产生的难题也就消灭了。
他要是对这个问题比较深入地考察一下,就会发现:姑且不谈工资并假定它固定不变,流通中的商品的价值和数量以及通常要结算的货币交易的数额是每天变化的;银行券的发行量是每天变化的;不以货币为中介而借助汇票、支票、转账信贷和票据交换所而实现的支付数额是每天变化的;由于需要实在的金属通货,市面上流通的铸币与储存或躺在银行金库中的铸币和金条的比例是每天变化的;国内流通所吸收的金条数量和送出国外供国际流通的◎第61页◎金条数量是每天变化的;那他就会知道:他的通货总额固定不变的教条,是一个与日常生活相矛盾的极大的错误。他就会去研究使货币流通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条件的那些规律,而不致把他对货币流通规律的无知变成反对提高工资的论据了。
我们的朋友韦斯顿确信一句拉丁谚语:repetitio est mater studiorum ,即复习是学业之母,所以他再次用新的方式来重述他原来的教条:因工资提高而引起的通货紧缩一定会使资本减少,等等。我已经讲过他的关于通货的奇谈怪论,我认为,完全不必再来讨论他的那些根据他想象的通货灾难所幻想出来的想象的后果了。我现在就把他用多种不同形式反复陈述的同一个教条,归结为它的最简单的理论形式。
还是把这个问题考虑得更广一些:你们如果以为劳动和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归根到底是由供给和需求决定的,那就完全错了。供给和需求只调节市场价格一时的变动。供给和需求可以说明为什么一种商品的市场价格会涨到它的价值以上或降到它的价值以下,但决不能说明这个价值本身。假定说,供给和需求是相互平衡的,或如经济学者所说,是相互一致的。当这两个相反的力量相等时,它们就相互牵制,彼此都不向对方发生作用。当供给和需求相互平衡因而停止发生作用时,商品的市场价格就符合它的实际价值,就符合市场价格随之变动的那个标准价格。所以在研究这个价值的本质时,我们完全不必讨论供给和需求对市场价格的一时的影响。这对于工资或其他一切商品的价格来说,都是一样的。◎第63页◎
我们的朋友的一切论据,如果化为最简单的理论形式,就是这样一个教条:“商品的价格是由工资决定或调节的。”
“工资决定商品的价格”这一教条,用它的最抽象的说法来表示,就是“价值是由价值决定的”,这种同义反复只表明我们实际上对价值一窍不通。要是接受这个前提,有关政治经济学一般规律的全部推论就都变成空洞的呓语了。所以,李嘉图的伟大功绩就在于他在1817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彻底粉碎了“工资决定价格”这个流行已久的陈腐不堪的谬论,这个谬论已被亚当·斯密和他的法国前辈们在自己著作的真正科学的部分中驳斥了,但是又被他们在其著作的比较肤浅和庸俗的章节里再现出来。
公民们,讲到这里,现在我必须进一步实际地阐明这个问题了。我不能保证一定能令人很满意,因为这样做,我就不能不涉及政治经济学的全部领域。我只能像法国人所说的“effleurer la question”,即只涉及一些基本问题。
所以,要想说明利润的一般本质,就应该根据这样一个原理:平均说来,商品是按自己的实际价值出卖的,利润是按商品的价值,也就是说,按商品所体现的劳动量的比例出卖商品得来的。如果你们不能根据这种假定来解释利润,你们就根本不能解释它。这好像是奇谈怪论,有悖于日常经验。但是,地球围绕太阳运行以及水由两种易燃气体所构成,也是奇谈怪论了。日常经验只能抓住事物诱人的外观,如果根据这种经验来判断,科学的真理就总会是奇谈怪论了。
我们尽量简略地分析了价值的本质,分析了一切商品的价值的本质,现在就应当集中注意力来研究特别的劳动的价值。这里我又要用一种好像是奇谈怪论的话来使你们大吃一惊了。你们都确实以为你们每天所出卖的是自己的劳动,所以劳动是有价格的,既然商品的价格只是它的价值的货币表现,那就一定有一种作为劳动的价值的东西。但是,作为劳动的价值的东西,就这个词的通常意义来说,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我们已经知道,凝结在商品里的必要劳动量构成商品的价值。现在我们用这个价值的概念,怎能确定比如说十小时工作日的价值呢?在这个工作日里有多少劳动呢?10小时劳动。如果说十小时工作日的价值就等于10小时的劳动,或者,就等于这个工作日所包含的劳动量,那无非是同义反复,甚至是毫无意义了。显然,我们一旦发现“劳动的价值”这个词的真◎第74页◎实而隐藏的意义,就能说明对于价值的这种不合理的、似乎不可能的应用了,好像我们一旦认识了天体的实际运动,就能解释它们表面上奇异的运动一样。
根据以上所说的,就可以看出,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发◎第76页◎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必需品的价值决定的。
现在假定,一个工人每天的生活必需品的平均量需要6小时的平均劳动才能生产出来。又假定,这6小时的平均劳动也用金的数量表现出来,等于3先令。于是3先令就是这个人的劳动力的价格或他的劳动力的每天价值的货币表现。如果他每天工作6小时,那他每天所生产的价值就足以购买他每天平均必需的生活必需品,足以维持他这个工人的生存。
现在我们应当回过来谈谈“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这个用语。
以下使用的“劳动的价值”这一用语,我不过是把它作为表示“劳动力价值”的通常流行的名词罢了。
假定1小时的平均劳动所体现的价值等于6便士,或12小时的平均劳动体现为6先令。又假定劳动的价值等于3先令或6小时劳动的产品。如果生产一种商品所耗费的原料、机器等等体现了24小时的平均劳动,这些东西的价值就会等于12先令。此外,如果资本家所雇的工人再把自己12小时的劳动加到这些生产资料上,这12小时就会体现为6先令的追加价值。所以这种产品的全部价值共为36小时的已体现的劳动,即等于18先令。但是,劳动◎第80页◎的价值或付给工人的工资只有3先令,那么,资本家对于工人所耗费并体现在商品价值里的6小时剩余劳动,就没有支付任何等价物。所以,资本家把这个商品按其价值卖了18先令,他就实现了3先令的价值,他对此并未付出任何等价物。这3先令就是他装进自己口袋里的剩余价值或利润。可见,资本家实现这3先令的利润,并不是因为他按照超过商品价值的价格出卖商品,而是因为他按照商品的实际价值出卖这个商品。
商品的价值是由该商品所包含的全部劳动量决定的。但是,这劳动量有一部分体现为用工资形式付过等价的价值,另一部分则体现为没有付过任何等价的价值。商品中所含的劳动,一部分是有偿劳动,另一部分是无偿劳动。所以,资本家按照商品的价值出卖商品,即出卖耗费于该商品的全部劳动量的结晶,是必定获得利润的。资本家出卖的不仅有他支付过等价的东西,而且还有他分文未付的东西,虽然这东西曾费去了他的工人的劳动。资本家花在商品上的费用,和商品的实在费用,是不同的两码事。所以,我再说一遍,正常的、平均的利润,不是由于超过而是由于按照商品的实际价值出卖商品获得的。
剩余价值,或商品全部价值中体现工人的剩余劳动或无偿劳动的那一部分,我称之为利润。这种利润并不是全都落入经营资本家的腰包。垄断土地,使土地占有者能以地租名义——不管这土地是用于农业、建筑、铁路还是用于其他生产目的——取得这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拥有劳动资料,使经营资本家能生产剩余◎第81页◎价值,即窃取一定量的无偿劳动,这就使拥有劳动资料并把它们全部或部分地贷给经营资本家的人,简言之,即放债的资本家,能以利息的名义,要求取得这剩余价值的另一部分,所以,留归经营资本家本身的,就只是所谓产业利润或商业利润的那一部分了。
在我以后的说明中,我将使用利润一词来标明资本家所榨取的剩余价值总量,不管这剩余价值究竟如何分配给不同的人群;我在使用利润率一词时,则总是用预付在工资上的资本价值来测量利润。
从商品的价值中除去补偿原料和耗费在商品上的其他生产资料的价值的价值,即除去商品中所含的代表过去劳动的价值,这商◎第84页◎品价值的余留部分就是最后雇用的工人所加的劳动量。如果这个工人每天工作12小时,如果12小时的平均劳动结晶为6先令的金量,那么这6先令的附加价值就是他的劳动所创造的唯一价值。这种由他的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一定的价值,就是他和资本家双方都从中各自分得一份的唯一基金,即分为工资和利润的唯一价值。显然,双方可以按各种不同比例来分配这一价值,但是这一价值本身是不会变化的。假如不是以一个工人而是以全体工人人数计算,或者不是以一个工作日而是例如以1 200万个工作日计算,也同样不会有什么变化。
但是,商品的价值——这种价值最终一定要调节商品的市场价格——虽然完全由商品中所凝结的劳动总量来决定,并不取决于这种劳动量分为有偿劳动和无偿劳动,但是决不能说,例如在12小时内所生产的个别商品或成批商品的价值会永远不变。在一◎第85页◎定的劳动时间内或由一定的劳动量所生产的商品的数或量,取决于所用的劳动的生产力,而不取决于劳动的延伸或长度。纺纱劳动的生产力,在一般水平下,例如,在一个12小时的工作日内能生产12磅棉纱,在较低的生产力水平下,只能生产2磅棉纱。这就是说,如果在前一场合,12小时的平均劳动实现为6先令的价值,12磅棉纱就要值6先令,而在后一场合,2磅棉纱也要值6先令。所以,在前一场合,1磅棉纱只值6便士,在后一场合,1磅棉纱竟要值3先令。这种价格上的差异,就是所用劳动的生产力有差异的结果。生产力较高时,1小时劳动体现为1磅棉纱;生产力较低时,6小时劳动才能体现为1磅棉纱。在前一场合,1磅棉纱的价格只等于6便士,尽管工资较高而利润率较低,在后一场合,它的价格却等于3先令,尽管工资较低而利润率较高。这是必然的,因为1磅棉纱的价格是由耗费于这磅棉纱的全部劳动量决定的,而不是由这个劳动量分为有偿劳动和无偿劳动的比例决定的。所以,我前面所说的高价劳动可能生产低廉的商品,而低价劳动可能生产昂贵的商品这一事实,也就不再像是什么奇谈怪论了。这只是说明了一般的规律,即商品的价值是由消耗于商品的劳动量决定的,所消耗的劳动量完全取决于所用劳动的生产力,因而也随劳动生产率的每一变化而变化。
现在让我们认真研究一下争取提高工资或反对降低工资的几个主要场合。
(5)从我以上讨论的各场合——它们几乎是百分之九十九——你们已经看见,提高工资的斗争只不过是在先前的各种变化之后发生的,是生产的规模、劳动的生产力、劳动的价值、货币的价值、被榨取的劳动长度或强度、市场价格的波动——它的波动取决于供给和需求的变动,与工业周期的各个阶段相适应——这些先前的变化的必然结果,总而言之,是劳动对资本的先前行动的反行动。你们讨论争取提高工资的斗争,如果不顾这些情况,如果只看到工资的变动而忽视引起这些变动的其他一切变动,你们就是从错误的前提出发,想要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了。
(1)我已经指出,工人周期地反抗降低工资,周期地力图提高工资,这是同雇佣劳动制度密不可分的,因为劳动既然等同于商品,就要服从那些调节一般价格变动的规律;我还指出,工资的普遍提高会引起一般利润率的降低,但不会影响商品的平均价格或商品的价值。现在就有一个问题:在资本和劳动的这场不断的斗争中,后者能取得多大的成功?◎第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