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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论

添加165字节2019年5月28日 (二)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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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name=矛盾论
|author=毛泽东
|time=1937年8月
|link=[http://cpc.people.com.cn/GB/64184/64185/66615/4488884.html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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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ref>见列宁《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一书摘要》(《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13页)。</ref>列宁常称这个法则为辩证法的本质,又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ref>参见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的’本质’之一,是它的基本的特点或特征之一,甚至可说是它的最基本的特点或特征)。”并参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关于“辩证法的要素”部分:“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05、192页)</ref>。因此,我们在研究这个法则时,不得不涉及广泛的方面,不得不涉及许多的哲学问题。如果我们将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了,我们就在根本上懂得了唯物辩证法。这些问题是: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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