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在公共场所(包括餐馆)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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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在公共场所(包括餐馆)禁烟?
因为禁烟令可以保护公共场所里的非吸烟者。
因为禁烟令可以保护在公共场所服务的工作人员——在抽烟者聚集的地方,如酒吧、餐馆、赌场等地方的工作人员往往因二手烟而高发癌症。
因为这里有两方的自由与权利——“吸烟的自由与权利”vs“免受二手烟伤害的自由与权利”。
公共场所的禁烟令,固然伤害了吸烟者“吸烟的权利与自由”,然而,禁烟令做的并不止如此。
它还保护了非吸烟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保护了非吸烟者呼吸洁净空气而不受二手烟毒害的权利和自由,保护了非吸烟者不把三手烟颗粒粘在身上带回家的权利和自由,保护了那些因无知或软弱而无法保护自己的人(比如儿童)的生命健康和自由。
有些人觉得重要的不是这些,重要的是个人喜好和自愿选择——餐厅老板自己决定让不让抽烟,顾客决定去不去消费就行了呗?
然而,“什么东西更重要”,是个价值观问题。
公共卫生的价值观就是觉得:生命权>自由权>私有财产处分权
而且反过来说,即使有了禁烟令,餐厅老板和顾客还是可以凭着个人喜好自愿选择啊——
反对禁烟的餐厅老板可以卖掉在禁烟城市的店,去没有禁烟令的地方重新开店(虽然公共场所禁烟是世界大势所趋,但努力找还是可以找到的嘛)。
非要吸烟的人,也可以选择在自己家里吸烟,不出席在禁烟场合的聚会,或者搬家到没有禁烟令的地方啊……
这么一说的话,反对禁烟令的人可能就会反驳说,凭什么啊?凭什么我要付出成本,把地方和机会拱手相让呢?
是啊,凭什么呢?凭什么在“不喜欢可以不去”的建议里,不吸烟的人们必须要付出成本,要么就牺牲自己的健康,要么就得将地方和机会拱手相让呢?